戏剧角色的人选中一一排查,终于锁定了最有可能做这件事的人,那就是前影视界小花高菲菲。
事实上,这件事还真的就是高菲菲做的。其实高菲菲原本没那么讨厌刘乐巧,毕竟她也知道娱乐圈的蛋糕就那么大,可谓僧多粥少。刘乐巧只要想在娱乐圈混出格样子,自然也要参与到这种竞争之中。这就自然会无形得罪很多人。正所谓“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刘乐巧没有去抢夺代言,但是就是因为她的名气加人气,品牌商就是要更换代言人那是谁也拦不住的。而资本市场上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艺人只要名气下降,带货能力不强,分分钟都会沦为旧人,被品牌方无情抛弃。
明事理且势力不足的自然不会与刘乐巧计较,可是明事理且很有势力,又看不惯刘乐巧这样流量上位的,如高菲菲之流就会对其产生了憎恶之心,总想着要整治一下她。刘乐巧刚回国的那个时候是个大好机会,她立足未稳,又失去了刘家的庇护,高菲菲本想在那个时候落井下石。怎奈刘乐巧竟只靠一次演出,便逆转了形势,并火速地加入了娱耀公司,让高菲菲不得不收敛,维持着与其明面上还说得过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