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地落在地上,理了理自己的衣袖。
“按照每年龙契大会之后的王国宴会来看,规矩一向如此。”
金萝丝如此解释道。
王国宴会其实算下来本就属于龙契大会的附属品,通常都在龙契大会完成后的第二天立即举办。
说白了,王国宴会的作用便是将王国大小领地贵族聚集起来,初衷是让他们能够在宴会上对新诞生龙骑士进行公平且透明的争取。
尽管所谓的透明化着实水分挺大,但规矩还是得遵守的,故而在排队期间,贵族们绝对不能与龙骑士产生交流,上至国王亦是如此!
从另一个角度上来看,这王国宴会也算是驭龙国骑士们的宣誓大会。
在此次宴会上,凡是实力达到扈从骑士,年龄不过四十岁者,皆可以选择进入宴会向自己心仪的领主宣誓效忠。
所以,在方宁与金萝丝身边的空地,同样被有投奔意向的普通骑士挤得满满当当。
这些骑士大多是扈从骑士与正式骑士,等级最高者一般不超过高阶骑士。
他们中大多数是贵族培养的而出,许多身具贵族血统,算得上是某某家族内定之人,之所以会来参加效忠仪式,一来是为了见见世面,二来也是贵族们公开展示炫耀自己家族的力量。
宣誓的骑士越多,也越能变相证明家族的影响力。
这群骑士中只有约莫三成左右的人员是平民出身,还有极小一部分是“跳槽”的,这些非内定的人员,同样也是被贵族们争取的对象。
“为什么没有见到大卫王子?他也是今年诞生的龙骑士啊。”
方宁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那王国的天之骄子。
“大卫王子乃是王储,未来是必定要继承王位的,自然不用遵循这套规矩,像那些公爵,侯爵,伯爵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可以不用遵循这套规矩。”
挽了挽一头秀发,金萝丝突然望向远处,“那是什么?等等,好像是那条叫弗兰妮的水晶龙!她来干什么?”
一条水晶龙破云而来,速度奇快。
半透明的龙躯在晨曦的照耀下熠熠生辉,这团龙形闪光点宛如流星坠落,径直落在方宁的面前,浩荡的龙威席卷四方,惊得骑士们的坐骑一阵嘶鸣。
“嗨!我亲爱的孩子,看看母亲我给你带了个什么大宝贝儿过来!”
(未完待续)
s今天承蒙书友好快的提醒,作者才知道《从骑》这公众作家新书榜单上排名第十二(在预先打下这行字的时候是这样的),虽然这个排名可能在大佬眼中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作者来说真的挺意外了,因为我就是个死扑街的说,因为我挺容易满足的说……
这个排名离不开各位书友大佬的厚爱也支持。
毕竟我那么水,笔名都叫嚼水,你们还能送我到这个位置来………我说怪不得最近收藏涨得那么多……
哈哈哈,开个玩笑。
总是有读者说我剧情拖沓,呃,这一点我承认。
但是,小说嘛,本来就是用来打发时间的,当你们无聊的时候看这个作者很水,然后就忍不住发文吐槽,这一来二去,不就将你们闲暇时分无聊枯燥的时光打磨掉了吗?(手动滑稽)
而且喷完作者,骂作者是扑街仔之后是不是心情愉悦,起到了舒缓压力的效果?
那么从这些方面来看,《从骑》是真特么的成功啊!(厚颜无耻脸)
咳咳,其实在一开始,作者就申明了《从骑》冲突点设置不多,较为温吞,虽然作者动笔的时候非常喜欢写歪,套用一位书友的话“有位龙套(络腮胡子)用了好几章”才死掉。
但是,请各位大佬仔细回忆一下,络腮胡子做出了哪些贡献?
第一,将金萝丝打下悬崖,推动了多爪怪(嘿嘿)情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