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类的,否则你就会变得不开心了。”
“当然了,本刺史赏罚分明,有功则赏,有过大罚。这考核虽算不得功劳,但本刺史念在你忠心可嘉,有心奉献,决定了,要给你赏赐。玄德且看,公孙范手里的那根马鞭,那正是本刺史无往不利的神器,如今赏给玄德你了。”
“本刺史可靠着它,教化了不少麾下,当初玄德你也是领受过这鞭子威力的,当是印象深刻。不过,玄德有此神鞭,那你腰间那条新买的马鞭,就给本刺史吧。本刺史这人就是劳碌命,手里没条鞭子,总是不自在,手痒得很,很想提起锤瓜教训人。”
在公孙范那儿,沾满唾沫的马鞭,程远志绝对是不想要了。刚好,刘备置换了一条全新的马鞭,那和刘备互相交换,对刘备来说,也是一种肯定和认可。
听到程远志索要鞭子,虽然是新买的,但刘备不敢不给,还得麻利地取出,双手奉上,满脸笑容地递给了程远志。
刘备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深知马鞭更适合程远志,千万、千万不要再去提那一对锤瓜了。吃过一抡锤瓜的刘备,那是至死难忘,酸甜苦辣,一锤下去,全都给锤出来了。
“感谢刺史的厚赏,感谢刺史给备这个机会,感谢刺史能够相中这鞭子,真是鞭子界的无上荣光,至尊荣耀......”
刘备滔滔不绝地拍起了马屁,浑然没有刚才儒家文人士子的骨气,更像是街头小巷,点头哈腰的小贩。
不是像,刘备本来就是小贩,卖草鞋,卖凉席的金牌销售冠军。抬举别人,刘备那是得心应手,从不感到别扭。
要说改变,那也有。以前刘备卖草鞋卖凉席,而现在主要是想将自己给推销出去。程远志就是刘备的目标客户,叼钻了些,但目前有决定刘备是龙是虫,是生是死的绝对权力。
别看程远志一脸地嫌弃刘备,可侍候好了,赏个涿郡郡守,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一句话而已。
程远志要的只是新马鞭,刘备递过来了,不曾想刘备却絮絮叨叨起来,看样子婆婆妈妈的,不太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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