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从外面走了过来,他后面跟着李英杰,两人各自背着一个大包裹。看见常发手里提着蔬菜,陈忠正笑了笑说道:“小常回来啦!”
这时候陈晨解释道:“当然是我爸出去做生意挣的钱了,要不然我们哪里有钱买菜吃呢?中午吃的饭还是你让那些护卫队的人送过来的呢?”
陈忠正呵呵一笑,把包裹放在地上说道:“算不得做生意,只是做了一些小买卖,赚了一些中间商的差价罢了。”
李英杰也学着他的样子把包裹放在了地上,呵呵笑道:“不过这个小买卖是真的挣钱,陈叔叔真的是太厉害了,他竟然懂得那么多做生意的道理。”
李英杰满脸佩服地看着陈忠正,他放下包裹之后,包裹打开了露出了里面的东西。常发看到里面放着的其实就是一些普普通通的日用百货。
就是简简单单的梳子、镜子、锅碗瓢盆以及水杯这些东西。
去卖这些东西确实算不上是做什么生意,看他们两个人的样子,应该是出去摆地摊儿了,也许就是靠这个挣了不少的钱。
摆地摊其实也是非常挣钱的,而且从宏观上讲,它也能刺激护卫城的经济复苏,因为很多人出去闲逛的话,看到地摊上的东西就很想去买一些。
而且摆地摊也可以让人把闲置的时间利用起来,像那些白天要工作的人,晚上吃完饭之后完全可以到外面路灯下面去摆一些地摊,买一些小东西。
买东西的同时自然也会去买别人的东西,这在一方面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又增加了消费的流动,是一个刺激经济的比较好的手段。
不过看陈忠正跟李英杰的样子,他们摆的应该是一个比较高级的地摊,至少是一个比较赚钱的地摊。
庇护所里的蔬菜和肉价还是非常贵的,常发刚才去买菜的时候也有注意到肉,但是他并没有买,因为觉得现在这个消费太高了。
在荒野上的时候,一只麻雀十几斤重,可能才能卖到八九百块钱。
但是在这护卫城城里面,普普通通的猪肉一斤就要八九百块钱。
两边的差价不说,单这个肉价就能体现出来陈忠正的挣钱能力了,这一次摆摊他们绝对是挣了好几千块钱,不然不可能买这么丰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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