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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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身世惊天(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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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更半夜,偷偷溜出城外,与还未收进房的小妾私会。

这事想想不可能,但事实却千真万确。

被围得铁桶般的天京城,居然出了这个鸟人,因为胯下的那玩意儿没法把关,凭自己是忠王的小舅子这块牌子,私自半夜溜达。

让中国的历史在他那儿吱扭一下,打了个湾。

当真是千古奇闻。

话说曾国藩兄弟俩,一番计谋而定,一天半夜孙焕终于被堵住。

以一千两黄金的代价,让孙焕想办法,须让他哥俩那谁,见李秀成一面,若不答应,立即杀头。

孙焕当然大命要紧。再说此事并不十分难,又有如此重金。

思虑良久,就以先送小妾至上海,凭小妾确切的收到黄金千两的回折为准,才答应引领。

曾国藩立即连夜照办。

令手下干将,快马加鞭送那小妾去上海安顿完毕,又马不停蹄赶回交差。

这才令自己胞弟曾国荃,化妆成孙焕的跟班,隔天半夜混进天京城里,带着去见李秀成。

李秀成见曾国荃竟敢进城来见他,震惊之余倒也万分佩服曾的胆色。

而对自己小舅子的可耻行为,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外戚误国哪!

中国历史上这种事多了去,何况不是李家天下。

这边曾国荃说,只要忠王肯放弃天京,无论什么条件,只要做得到,全部答应。

李秀成考虑了整整一个晚上,反复思量所有结果,得出坚守下去,失败已是唯一,只是时间问题。

李秀成何等人物,岂不知时机的把握?

于是天亮时,最终同意放弃抵抗。

但提出三个条件:

第一,清兵进入天京,不得屠杀老百姓。

第二,保全洪秀全血脉。

第三,保证自己后半辈子生命安全。

至于金银多少,一字不提。

曾国荃见这么三个条件,小事一桩,立即答应。

并承诺若是忠王拱手让出天京城,外加十万两黄金奉送。

但李秀成指出,曾国藩杀人如麻,曾锑头的大名,连三岁小孩都知道,我李秀成凭什么相信你们?

我一让出,你们立即翻脸不认,我怎么办?

凭曾国荃你?

凭你大哥曾国藩是天下闻名的千古第三圣?

这也是后人封的。

嘿嘿!嘿嘿嘿嘿!

有杀人比锑头还简单的圣人吗?

再说,曾国藩另一胞弟曾国华死在我李秀成手中的,我凭什么放心你们绝对一定不会报仇?

尤其是自己成了光杆将军后?

写保证书!!??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亏你想得出!

我写一千份,一万份给你,你要不要?

什么?

那我说怎么办?

这事问我啊?

是我求你们?还是你们求我?

没有让我李秀成认为绝对可以放心的情况下,休想我答应!

是的,就算注定明明要失败,我也要坚持个五天半个月,直到弹尽粮绝我战死!

何况你老小子现在已在我手上?

李秀成一代奇人,岂会不清楚,清庭已经给曾国藩下了死令?

否则曾国荃甘冒如此奇险,孤身一人来见自己?

又在眼看着要不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自己一定无法坚守的前提下?

李秀成虽不十分清楚,清庭给曾国藩的极限日期,但绝对不会是一个月,甚至十五天。

三天不可能,估摸着五天至十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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