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地平线下,剩下的是漫天的落日余晖。
坦白点说,胡新辰坐在靠窗的边上,看着外面天空的金黄色,让他有些迷醉了。
可能是因为写小说的缘故,对文字有特殊的感情,而且看见任何场景都会有一种把它下来,记录好的冲动。
就跟画家或者音乐家一样,生活在的任何一个小细节,都有可能是他们创作的一个原因。
而且,虽然相比起晚上,其实胡新辰更喜欢白天坐飞机,因为这样他能够和云隔得近一些。
但其实在科学的角度这是说不通的,因为云这种东西根本就没有实物存在,隔得再近也没有用。
但有可能是因为云朵是儿时胡新辰写小说时候用的最多的一个词,也让他变得最为好奇。
看着看着,由于压强的上升,胡新辰耳朵又开始不自觉的变得不舒服起来,所以渐渐的他也睡着了。
到了下飞机的时候,小强已经提前拿好他们的箱子,然后来叫他了。
看着窗外的天空彻底黑暗,胡新辰不禁感慨,又是一阵愉快的飞行,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感叹完后,他便起身,把毯子什么的换给了空姐,然后还不忘记在出门的时候给了另外一个空姐友好的笑容。
走出机场来接他的是毛楠楠,两天之后彼此再见。
可谓是有种小别胜新婚的感觉,变得更是想念的不行了,即便是小强在旁边,也是丝毫不介意,上来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
宠爱的抚摸着毛楠楠的脑袋,然后笑着道“几天没见,想我了没有。”
毛楠楠一手排掉了胡新辰的手,然后道“说了好多便,我又不是你养的小狗,别这么摸我!哼!”
面对毛楠楠的不悦,胡新辰丝毫不介意,只顾着笑道“哈哈,你这么说倒是提醒我了,要不咱们养个宠物吧,这样我有的时候出差不在,也可以陪陪你不是!”
毛楠楠一听,顿时开心的不行,立刻道“好啊,就养小狗吧,我早就想养了,但就是怕没时间照顾她,而且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但是现在你都这么说了,那也没有什么好讲的了,咱们晚上就趁热打铁去宠物店选狗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