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男人?路德维希有些反差萌的眨了眨眼,原本阴冷艳丽的脸上突兀浮现一丢丢的傻笑。
有些让人不忍直视。
现在是血族和人类和平共处的时代。
血猎也只能攻击伤害人类的吸血鬼。
但是那个血猎明显不信灵约的说辞。他觉得灵约一定是被迫的。
因为越是血种纯粹的血族越看不起人类,越爱惜自己高贵的血统,想要延续下去自己的血脉。
他只见过低等血族愿意和人类结为伴侣的,但是那只吸血鬼的血脉可不是一般的强大。
这种血族怎么可能愿意让人类玷污他们的血统。
而且越是强大的吸血鬼活的越久,光看那只血族那么耀眼的银色头发,血猎觉得这只吸血鬼可能要不老不死了。
既然能不老不死,更不可能爱上一个寿命只有一小截,年轻美貌更小截的人类了。
“没事的姑娘!你不用怕!我有枪!”血猎摇了摇手里的红水银枪,笑的得意“我一定能救你!”
“别杀人。”灵约无语了,转过头对路德维希说“吓走他就行了。”
然后路德维希抬手,指尖动了动,血猎手里的枪突然飞走。
“唉——唉卧槽!我的枪!”血猎叫的慌乱“卧槽这枪贵死了!唉哟!枪你慢点飞!!”
此时那个血猎已经完全把他刚刚挂在嘴边得小姑娘给忘了,满脑子都是他辛辛苦苦刷了一年公会任务才得来的红水银枪。
灵约就这?就这?跟我闹呢啊??
这真是她看过最差的一届!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