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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真色谢铅华——景瑚番外(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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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眼前的事情。

于是她问他,“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家住何处,将来也好将伞还给公子。”

他的笑容极清浅,像是江南的春雨,只是轻轻的撩拨着人的心弦,沾湿了人的衣裳,可待要去拧,偏又拧不出水来。

他说,“我姓谢。”

谢是他的母姓,便如她如今与人自我介绍,都说她姓许一般。

她与他之间原来间隔着一把伞的距离,她上前一步,走到他身前,笑意温和,“公子不姓谢,姓柯。”

一边说,一边把幂篱的白纱掀起。

他是认得她的,“县主?”他说。

她轻轻的摇了摇头,“不是什么县主,我如今姓许。”

他又笑起来,比方才的笑意更深。

即便从前见面不识,如今流连江南,大约也能算个故人。

那一个午后她没有再去谈她的生意,他乡遇故知,她原来以为人生四大喜事,她只能沾上这一桩而已。

或许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巧,他也不是旅途至此,他居然也就定居在离她的成衣铺子不远的地方。

由还一把伞开始,君自故乡来,从燕京故事,谈到江南风物。再从养蚕种桑,谈到江南百姓的生活。

谈来谈去,能说的话太多,可能一辈子也说不完,干脆拜了天地,结为了夫妇。

他们成亲的那一天,话也还是说不完。她望着他的一身红衣,想起了南湖边的相遇。

“莫不是白娘娘化作了男儿身,从西湖远道而至南湖,专门来骗我这凡间女子的——我偏偏又姓许。”

柯明叙笑起来,比从前的任何一个笑都要更明朗,“于妖精而言,西湖而至南湖并不远。便我是妖精,也不是为了骗你而来,是想一辈子待你好。”

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君子了些。洞房花烛夜,他才第一次吻她。他没有经验,她也没有,可他痴长了她十余岁,面皮却比她还要薄的多。

他那么聪明的人,年纪轻轻就成了状元,原来也有这么笨拙的时候。

夫妻做了许久,他才想起来问她,是如何识得他的。

毕竟燕京岁月,他从来很低调,不记得在哪里曾与她有过交集。而那时候的她要比他高调的多,光是为了一个齐元放,就不知道闹出了多少事情来。

她识得他,是在他成为状元,打马游街的那一日。

那一日她原本无意于此,会上正阳门的城楼,不是为了看春风得意的少年,而是为了找她的好友贞宁公主陪她抹骨牌。

她在城楼上站了许久,看着骑马游街的年轻的状元郎渐渐由远至近,朱雀大街上的少女不断的向他抛出手里的花,他却目不斜视,一心一意朝着正阳门走来。

快要经过正阳门的时候,她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

原来燕梁一朝最年轻的状元郎,长的是这样如玉的模样。她记住了,却也很快就没有再谈起。

永承三年她纵马于街市,出手制住她的惊马的那个少年在她心中的形象逐渐鲜活,上一年的状元郎的身影,被她埋在了内心深处——原本就没想过还会有什么交集。

却没想到她爱慕过的少年一箭了断了她的情思,递给她伞的状元郎,从单薄的一个剪影,变成了她的枕边人。

原来她识得她,也比她知道的要早。是在昭永十七年的时候,她自燕京去往江南,他在码头上看见了她。

那时候她还很小,只有十岁,还是最淘气不让母妃省心的时候。那时候他就记得她了。

做了夫妻,只恨不能早些相识。若在那之后他们就已经认识,不必什么齐元放,或许他们不会蹉跎这么多年。

他好像也并不介意她曾喜欢过齐元放,尽管他是他的师弟。便是要他吃吃醋,也总是不能。

太光风霁月,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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