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上的自耕农、法权上的非自耕农开始算起,持续了200年的酝酿,以及启蒙运动的辩经,法国农民才理解什么叫“私有制”——地是别人的,我没权在上面拾麦穗,人家让我拾那是情分,不让我拾那是合理,这就叫私有制。
这是要辩经的。要从国王是上帝给予的权开始辩起的,一直辩到贵族在土地上拥有的乱七八糟的权利等等:没有93年的那场风暴,资产阶级要买地经营,不只是买地,还要“买断”贵族的养鸽权、狩猎权、管业权、徭役权;还要“买断”农民的拾穗权、放牧权、村社公地使用权等等、等等。
而这个道理,在大顺,是不需要“启蒙”,更不需要“辩经”的。
别人家的地,你可以骗、你可以设局、你可以欺诈、你可以逼迫等等,但是最终,只要你拿到地契,那么一切好说。但你拿不到地契,就算你官府有人,事也不好办。
兼并,是在私有制这个大的所有制下,进行的。比起法国那边乱七八糟的产权根本不明确的土地、买都不知道该找谁买的情况,兼并起来方便多了。
故而,在这种私有制深入人心的背景下,经济、权利这些东西,很容易引出大事来。
某种程度上讲,一个正统的、真正理解中原的封建王朝,应该清楚,核心是“维护第一种私有制、并减缓第二种私有制的出现和对第一种私有制的谋杀”——抑兼并,就是其中的一种方法。
但本质上,仍旧是私有制的。并且,无需启蒙,也无需教化,人就会在自己的利益受损的时候,站出来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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