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寒沉声道:“我曾说过,种人要留在羌人党,留在天水城,是他们的决定。如有种人不想跟我们一块死,想逃出天水城,只要不是去向敌人通风报讯的奸细,咱们只有欢迎,绝不阻挡。当然,他们能否逃出城外支雄、夔安、杀胡世家和鲜卑四强的夹击,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了。这命令你可以忘记了吗?”说到这里,语气严峻得似欲杀人。
戈仲摇头,“没有忘记。”
何寒道:“你既然没有忘记,那就很好了。”
弋仲道:“弋仲违抗了迷豪所令,自知有错,甘愿领受责罚,但我不服!”
何寒双目注视着他,“你有何不服?”
野越昙暗忖:他是堂堂一名酋豪,杀的是自己无名小卒,而你居然对他施罚,他当然不服了。
要知弋仲本来就是赤亭羌的酋豪,若非因为佩服何寒,加盟了羌人党,今天就算他把赤亭羌人杀上一千名、一万名,又关迷小剑什么事,如今何寒居然要他受罚,难怪他会不服了。
野越昙又想:值此险境,何寒还计较这等小事,挞责大将,怎令人心服?
谁知弋仲却不是如他弋仲明白,但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如今咱们面临绝境,只有同心合力共抗强敌,才有一线生机。如果让人民临阵脱逃,羌人党之亡不但是指日可待,可说是指时可待了。”
何寒道:“但人命关天,怎可如此轻视?咱们立党之时,曾立下誓言,事以百姓为先,人民不管可使不可使,都由之、知之,我们绝不阻拦,难道你忘记了吗?”
弋仲道:“我没有忘记。但若我不杀那逃跑的三人,必然会影响军心,甚至影响天水城十三万军民的生命。两害孰轻孰重,我还懂得分辨。”
何寒道:“你的心意,我明白。然而‘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羌入党既然说过以民为本,便该遵守信诺,为上者绝不能失信于民!”
弋仲道:“你的心意,我亦明白。”他突然伏地,大声道:“弋仲犯了军条,甘愿服刑。只是同样事情若再发生,我还是一样照杀不误!”
何寒问身旁的人说:“姚弋仲犯了何罪,该当受什么刑罚?”
他问的人是武都羌的酋豪武都一阳,在羌人党中掌管刑法。
由于他们每个瘦得像皮包骨,面貌上的特征全失,王绝之若不是看见他的腰间挂着五枚大小不同的环,也猜不着他的身分。
江湖上谁人不知,武都一阳的五环绝技,得其先人真传,称雄西羌,石勒麾下七大将军的郭黑田,即是被他以五环硬生生拉断颈项,首级飞脱而死,郭黑田的遗缺方才由今日的张敬顶上。
武都一阳正色道:“弋仲犯下‘弋’字第七十三条‘将军擅杀百姓,与民同服。’”
羌人的刑法,分为无、弋、爰、剑四大字,类似汉人的天、地、玄、黄。“弋”字的条文皆是军法。
何寒点点头,“寻常百姓杀人,该服死罪,对不”
他此言一出,众皆失色。一人大声道:“迷豪,刺史乃系羌人的第一高手,天水城的守城全赖于他,刺史绝不能死!”
这人正是刚才那粗豪的声音。王绝之见他胸口有着三条纵横交错的大刀疤,知道他便是当阗种的酋豪榆卑南。
冲锋陷阵,每每争先,杀敌逾千人,勇武冠绝羌人,由于他使一根丈八蛇矛枪,故有“羌张飞”之称。
何寒一说要杀弋仲,人人不服,但榆卑南心直口快,第一个说了出来。
却听见何寒叱道:“住口!我是酋豪,要施行军法,岂有你插口的余地!”
榆卑南显然对何寒极为服从,被他严词叱责,当下不敢再做声。
武都一阳开口道:“杀人者死,这是‘无’字的第一条所载,唯‘弋’字第七十四条亦载:‘将军因军事而杀人,可酌情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