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只有玉盘大小,但光芒炽热夺目。”
“日落西山,黄昏临近,残阳如血,光芒暗淡,整个天地好似被笼罩在一层如梦似幻的梦境中。”
“天地奥妙,无穷无尽。”
陆尘心有触动,身形站起,迎着朝阳练习拳法。
一拳缓缓挥出,时而猛烈如火,炽热威猛。时而轻柔似水,包容万象。时而迅疾如风,飘逸诡异。时而厚重如山,生生不息。
数种不同意境互相转换,刚柔并济,彼此相辅相成,令他的拳法威力节节攀升。
一拳接一拳挥出,连续不断的轰击在前方空气,引起重重震荡,宛若天雷轰隆作响。
天地灵气源源不断涌入陆尘身体,皮膜,筋骨,血肉,五脏六腑如饥似渴的汲取着逐渐强大,发生蜕变。更深层次的灵魂也在发生微妙变化。
力量提升是有一个极限的,身体好比一个容器,天地灵气好比装在容器的石子,沙子。
随着修炼的不断提升,需要吸收的天地灵气也越来越大。当容器装满了石子,沙子,难道容器便没有继续存储的空间了么?
答案是错误的,容器虽然有极限,但是他所能容纳的东西质量却是能改变的。因为石子和沙子彼此之间蕴含着不同杂质,容器根本得不到充分的吸收。尽管天地灵气装满了容器,但是这并不是容器所需要承载的。
因为身体需要将不同质量的天地灵气进行提纯炼化,达到令身体足以完全吸收的地步,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陆尘正是因为如此,才会来到草原,醉心于感悟天道的同时,而且不断的尝试吸收天地灵气,令身体充分吸收,将力量提升到一个极限地步。
打完一套拳,陆尘只觉得酣畅淋漓,神清气爽,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这两个月筋骨清晰的变化。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清晨是一天之中,天地灵气最为活跃的时候,吸收起来也比平常时候有效率。
“朝闻道夕,死可矣!”陆尘仰望着逐渐升上天空的太阳,不禁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回到金刀部落,陆尘发现部落热火朝天,一片喧哗之声。打听了一番,陆尘才知道了原来黛丽斯公主准备在三天之内挑选驸马,所有部落的勇士都可以参加。
条件是年龄不能超过三十,也不能低于二十,四肢健全的青年即可。
地点将会在金刀部落外面的一处草坪上进行,时间是今天中午时分。
听到这个消息,整个部落都沸腾了,所有达到条件的青年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要知道,草原上的子民从小到大便开始接受训练,加上部落之间厮杀不断,从而造就了一个民风彪悍的族群。
而且部落里面的青年从小吃牛羊肉长大,个个长得强壮结实,而且都非常好勇斗狠,实力不俗。
这次金刀部落挑选驸马,那可是千载难逢,出人头地的大好机会。
要是这次能够大获全胜,成为驸马,日后荣华富贵,锦衣玉食,指日可待。
消息传出来后,部落里面的男青年一个个激动不已。都想着,趁这个大好机会,崭露头角,赢得公主欢心。
所有人都在积极准备着,迫不及待的想要参加比武,获得金刀部落第一勇士的称号。
“塔罗大汗才昨天才刚刚有这话个想法,今天就开始实行。估计这是被逼无奈,才出此下策了。”陆尘望着部落那群兴高采烈的男青年,摇头失笑。
陆尘回到自己帐篷里,发现突厉雷正坐着里面,他面带微笑的看着对方“布雷兄弟,你一大早跑哪里了,半天没有看到你的人影。”
陆尘含笑“我根本没有在帐篷里面休息,一晚上都在外面修炼。”
“哦,你一晚上都在外面修炼,你可够勤奋的,想你这般年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