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否则他在董事会的形象,更没办法扭转了。
可是等陆显宗元气满满地带着一众人去了,结果这次常敬轩那家伙竟然没来,反而是耿直出马了。
原本以为不管是常敬轩还是耿直,都是不思进取的花花大少,每天过着纸醉金迷的富二代生活。
可实际情况却是,他们一个比一个出彩,他们竟然用短短半年多点的时间,把许氏那棵大树给吞了。
虽然许氏那个时候算得上千疮百孔,可是千疮百孔的大树,想摧毁了也不容易。
而且耿直比常敬轩更不按照套路出牌,简直头痛无比。
不过耿直看见陆显宗的时候,却是一脸笑容,还非常有礼貌地和他握了个手,“陆总,好久不见,我还是个新人,没什么工作经验,等一下可要手下留情哦。”
陆显宗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特别想问耿直,“没有工作经验?手下留情?糊弄鬼呢?你当我是傻的吗?”
可是这样的话能说吗?当然不能啊,非但不能,表面上还得以礼相待,“哪里,耿少客气了,常哥今天怎么没来?”
因为陆显禹和常敬轩是好朋友,所以陆显宗一直是称呼常敬轩常哥,这称呼里的意义可多了,就如同他此刻称呼耿直为耿少差不多。
对于称呼什么的,耿直完全不在意,何况他在常鑫除了是股东之外,的确没有任何职位,至于在他们家的公司……
他这次来,也不是代表他们家的公司,自然是称呼耿少更合适,所以耿直依然是谦虚又微笑着回答,“我们老板工作太忙,这不,把我调过来增加点工作经验。”
“老板?!常哥?”陆显宗有些不敢确定,因为这不是耿大少能说出口的称呼啊!
耿直回答得很坦然,“当然,他是常鑫的大股东,自然是我老板了。”
好吧,最近他经历了太多,不可能变成可能的事情,还是尽可能地平常心吧,“耿少还缺少工作经验吗?”
“当然缺少了,所以陆总可一定要高抬贵手啊!”耿直谦逊得好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第一次接工作的毛头小子。
这种浓浓的违和感,差点让陆显宗崩不住脸上的表情,“耿少请吧。”
“还是陆总先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