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家附近就是山,与其忙着找一些自己都不熟悉的人倒不如碰碰运气,看看自己能不能挖到。
要是能那最好,要是不能也只在说好的两天内不多耽搁谢梦涵的时间,这么想来算是最不错的了。
“哥!哥你去哪?”
陆念慈正在客厅里看着书,忽然就看到陆丞从房间里跑了出来,骑上了新买的自行车就要走。
上次的那辆破自行车早已还给了那家人,陆丞干脆就自己买了一个。
听到后头的声音,陆丞回过了头道“有点事情,我今天可能会回来的晚点,你要是饿了自己煮点东西吃!”
留下这句话之后就骑车走了。
从他们家所在的位置骑车到山脚下不到五分钟,陆丞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把自行车停好又锁了起来,而自己开始往山上去。
虽然对于这行不大懂,但陆丞很小的时候还和爷爷一起住过一段时间,老头子文化不大,但生活经历丰富,仿佛什么都知道似的。
儿时看人参娃娃的时候,老头就和陆丞科普了很多关于人参的知识,比如说人参喜欢的土壤环境啊,叶子的形状纹路之类。
陆丞到现在也记的,于是就开始按照爷爷曾经所说的去找,野人参所生存的环境相对湿润肥沃,只是这东西很少,而且长得很慢,要找绝对不是容易的事情。
独自一人在这么大的山上,根本无异于海底捞针。
果不其然,陆丞这一天除了中午的时候去小卖部买了点东西吃以外几乎没有下山,一刻都没有停止寻找的脚步,但连半毛钱的收获都没有。
陆丞的心不由得沉了下去,早知道就该多说几天的,也不至于现在自己那么仓促。
但是话已经说出来只能尽力一试了,整整一天陆丞足足忙到了晚上十一点才回了家。
已经逐渐被修好的房租灯火通明,陆念慈似乎在着急的收拾着什么东西。
陆丞停好了自行车之后就快步走进了屋,入目的就是散落在地上的瓷片,以及着急着收拾的陆念慈。
“这是怎么回事?”陆丞眉头紧皱。
“我我洗好碗要放到柜子里的时候手滑摔了。”陆念慈低着头眼神躲闪的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