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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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我,一个坏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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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卡姆疯人院定居一个月,既然已经叫做阿卡姆疯人院而不是阿卡姆综合医院,说明现在阿卡姆收治病人的前提条件为,重度犯罪倾向的精神病”

“那么该做点什么好呢?”

哥谭,某巷子里,慕秋还在那考虑从什么“好事”开始做起,一个身影偷偷靠近了他

“嘿!看看我发现了什么?一个亚洲人?天呐!真是个完美的被抢劫对象!”

一个瘦高的白人流浪汉,拿着把匕首,放在了慕秋的肩膀上。

“先生,请掏出你的买命钱吧,我的耐心很有限噢!”那流浪汉把刀子在慕秋脖领子上蹭了蹭,把刀子表面的雾气抹掉,阳光下,刀面的光显得那么的刺眼。

“我可以付你钱,我想问个问题。”这亚洲人很平静的开口,让流浪汉一时间有点面子挂不住了。

“闭嘴!我懒得回答你什么问题!我数到三,如果你不把钱乖乖拿出来,我就把你杀了,自己搜了!”

“一!”

流浪汉开始数数,慕秋也把手放进了口袋里。

“二!”

流浪汉数着数,简单的一个词,听出了他内心的期待,一个亚洲人,在哥谭的亚洲人,一定是个富翁吧?他看着慕秋鼓囊囊的裤子口袋,继续往下数着数

这句三不是流浪汉说的,而是慕秋在心里说的。

慕秋在僵尸先生世界时,是有携带在漫威世界获得的美元的。

几次三番的事件下,慕秋早把美元丢在一边了,反正在民国一个小村落里又花不了美元,完全是占地方。

所以,来了dc世界,他一样是没钱。

那口袋里装着啥?为啥鼓囊囊的?

他口袋里,永远都会有那么一把。

那么一把石灰粉

慕秋掏出石灰粉,手面向下,流浪汉紧盯着慕秋的手,想看看究竟是多少美元。

甚至那一秒,流浪汉已经想到今晚可以美滋滋的找一个脱衣女郎过夜了

可他的幻想终究还是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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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

吃老子一把石灰吧!

慕秋手掌翻转,朝上一抛!

正正好好的怼了流浪汉一脸!

“啊!我的眼睛!”

“啊!我要杀了你!”

流浪汉大喊着,刀子在空中挥舞!

而慕秋抛完石灰,早就向后一闪身,躲开了数米远。

石灰粉很给力,那流浪汉挥了几下刀子,实在是忍受不了痛苦了,丢掉刀子捂着眼睛开始在墙上摸索。

他想离开这个巷子,他想去医院

“啊!我的眼睛一定是瞎了你!你!我记得你的样子,我会把你的皮扒了!”

流浪汉边惨叫边怒骂慕秋,正常情况下,这时候失明的一方肯定是会求饶什么的,而流浪汉反而是叫嚣。

这说明什么?

嚣张跋扈惯了!

哥谭,真是一个犯罪之都

“喂!想死吗?”

那亚洲人一开口,流浪汉快气疯了。

“你还敢威胁我?我要杀了你!啊!啊!”

流浪汉挥舞着拳头,然而慕秋离的很远,倒不是怕这人,而是觉得对方身上太脏了,一股子酸味儿。

要知道白、黑人身上的味道是特别重的,只能常年靠着各种香水来掩盖味道。

流浪汉喷香水?他们半年洗次澡就不错了!

所以,慕秋躲的非常远。

“我就问一次,你不回答的话,我就把你杀了,反正这城市杀个人而已,每天都会发生。更何况,这巷子这么昏暗,你就算是死了,一个流浪汉罢了,谁会帮你报警呢?噢,说到这,我真是感谢哥谭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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