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只有两枚。
牙口不好的,尚未成年的、打斗中獠牙折断的、后来因为獠牙宝贵被人拔了去的,就都不行。
因为那些獠牙还要规格整齐一致,否则就有滥竽充数的嫌疑,极大地影响整个獠牙套装的庄重。
天娃虽然年纪小,对这些观念却很坚固,坚决杜绝残缺次品。
所以他全身遍盖的獠牙,一共一百枚,粗细长短,还有色泽,都是一模一样。
自从上次那场大战野猪以后,天娃收集了那些野猪嘴里的獠牙,当作胜利品挂在身上炫耀。
却没有意识到,他的这种做法,引领一个审美新潮流。
许多人都来学他的样子,也弄一些野猪的獠牙挂上,心里就觉得赶上了时髦,甚为得意。
如此一来,獠牙就成了一种稀缺物事,许多人热衷地用各种方法到四处收集。
男子汉,以带上一枚獠牙为自己勇猛的象征。
因为当时的习俗,只有自己杀死的猎物,才有资格把那只猎物身上的一个东西挂在身上。
就如同收服了一个人给自己当奴隶一样。
不同的是,那个野兽是被自己杀死,并且吃入了肚腹。
如果有多余的,那就可以送给自己心爱的女孩。
就如同后世的人送一束玫瑰花一样。
不过,这枚野猪的獠牙,绝对比那束玫瑰价值更高,意义也更加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