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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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歌(“兔子觉得狼要来了,也是...)(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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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主说了几句,卫行歌牵着马又从定远公府侧门走了出来,正在他要上马的时候,就听一阵蹄音从身后传来。

这阵蹄音停在了他身后。

刹那间,卫行歌恍惚嗅到了一路风尘之气,莫名带着北疆的气息。

他猛地转身,便见一群人翻身下马。

带头那人穿着黑甲,有一双蓝色眼睛。

“家主可在?”

少年老成、成熟稳重、特别会演、能把满东都同龄人都比下去的卫行歌只觉得心头一紧,道

“家主,正在府中。”

“陪我进去。”

“是。”

卫行歌牵着马乖乖跟在那人身后进了府,身后还跟着穿盔带甲的二十余人,与卫行歌手下进了定远公府便如回了家的兵卒不同,他们个个面容冷肃,举止带着一股萧杀之气。

卫燕歌没有先去见卫蔷,而是先将马送去马厩,亲手喂了几把草料,听卫行歌说在定远公府马每两天都能吃顿豆粕,一张端肃的脸上竟微微显出了几分喜意。

早几年,定远军的每一匹马都是用血和命从蛮族手中夺来的,活着的人如何不惜马、爱马如命?

卫燕歌常年领命往返于东都和北疆之间,每次到了一处都要先照顾好自己的马,不管军情如何紧急,这点照顾同袍的功夫总要有的。

“家主刚来东都,你就给她添了麻烦。”

喂完了马一拍手,卫燕歌看向了卫行歌。

在那双蓝眸的注视下,卫行歌险些抬脚后退。

卫燕歌是外族混血,身高只比卫行歌稍矮,气势却要强上几分。

“从今日起十天内不许骑马,既然觉得自己一双腿不需善待,那就用腿跑起来,做些正事总好过跪在雨地里。”

卫行歌面对卫蔷偶尔敢撒娇痴缠,做出孩子情态,在卫燕歌的面前只能直直站着,卫燕歌只比他大三岁,可卫行歌被卫蔷从死人堆里捡出来之后,就是还不到十五岁的卫燕歌领着他们吃饭穿衣,那一年卫燕歌自告奋勇以混血奴隶之身去探查先帝被困之地,他不过是个身上冻疮疤还没落尽的野孩子,元帅虽然统御军马,对他们这些孩子颇有些抓大放小的随性,他们身上的规矩都是卫燕歌立下来的。

对于他们来说,偶尔来看他们的家主是天是地是神明,卫燕歌更像是近在咫尺的师长榜样,众多孩子一意从军,也多是崇敬卫燕歌那份年少亦敢夺蛮族头颅的悍勇坚毅。

所以,此时听见卫燕歌惩戒自己,卫行歌只是低声说

“是。”

听说卫燕歌已经到了,卫清歌抱着剑哒哒哒跑到了马厩,眼见卫燕歌罚了卫行歌,她转身又想跑,被卫燕歌一个眼神钉死在原地。

“家主每日吃药么?”

“每日都吃的,一夜能睡三四个时辰。”

“可有饮酒?”

“偶尔。”

“边市通商一事进展比预想快上许多,家主可有劳神过度,再出眩晕症候?”

“没有。”

东都午时的光洒下来,照在冷冷的铁甲上,卫燕歌一侧是卫清歌,另一侧是卫行歌。

若说卫清歌还是狼崽,卫行歌是初长成的成狼,那身后以皮带横背两把短刀,神色比自己铠甲还冷的卫燕歌大概就是狼王,一群小狼跟在后面只敢“嗷呜嗷呜”,连一口大气也不敢喘。

如此,一行人疾步到了书房。

卫燕歌看见了穿着一身青色衣袍卫蔷正站在书房门口对自己笑,连忙跑了几步到了她面前。

“元帅!承影部卫燕歌率承影部百人,鱼肠部一百五十人如期抵达,承影部九十人住在城外兵营,鱼肠部一百四十人已全数散入至东都,随时等候调派。”

铁甲落地,是刚刚那只狼王俯首跪了下去。

二十卫甲兵跪地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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