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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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清霜(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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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摔落马下,周遭的侍卫从暗处涌上来护在慕容儁身边,缓缓闭上了眼睛。

说完这个故事,太后娘娘闭了闭双眸,好似是不想让人瞧见她眼中并不算充盈的泪来。

锦行托着下巴:“太后娘娘这个故事,少头少尾,叫人听着不明所以。”

半晌,太后拉住锦行的手,握在掌心:“你看你到底是孩子心性,总是着急了些。我还有第二个故事。”她顿了顿,又道:“从前有个姑娘……”

从前有个姑娘,她自小没有父亲,母亲原是个会稽郡中花楼里的清倌,同父亲恩爱了一场,可父亲终究还是抛下了她,回家娶了一房官宦之家的小姐为妻。

母亲清高孤傲,花楼中的其他姑娘都不喜欢她,此时珠胎暗结,便被赶了出去。

母亲怀着肚子,回了家乡。家乡在遥远的北方,母亲在路上,便生下了她,母亲为她取了名,清霜,却没有姓。

独中宵而增思、负清霜而夜鸣。

母亲说,那是父亲很喜爱的一首诗。

这姑娘长到五岁的时候,她母亲的国家,高句丽被前燕亡了。

丸都城中烧伤抢掠,民物凋零。

她的母亲因有几分姿色,被贩子卖去了不知何处,从此没了踪影。

这小姑娘已经有三日没有进食了,她跌跌撞撞地从家中走了出来,慕容霸正驾马直入丸都,差点就要成为他的马下亡魂。

慕容霸勒住了缰绳,挑眉:“小姑娘,你不怕吗?”

他已经是少年英雄了,那张器宇轩昂的脸让她不敢直视。她没有看他的眼睛:“娘说了,要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

他哈哈大笑,这姑娘尚且年幼,并不懂,但是这笑,她想,总要比怒好。

他赏了她几个馒头。

这一年,她卖掉了她母亲收藏的父亲题写的诗,兰亭诗,那左下角,有个小小的印章,她不识字,但还是牢牢记住了这个字,很多年后,有人教她读书习字,她这时才知道,这个字,念谢。

为了生计,她开始在花楼中当差,花楼老鸨识人无数,从她尚且稚嫩的脸上看出了将来的花颜月貌,便准许了她做些跑腿工作。

有一日,花楼里来了一位身份尊贵的客人。

她当时只有十岁,低着头站在末位,那客人却看上了她来,点名要她侍奉。

她不情不愿地跟着他进了房,手却紧紧握着藏在袖中的匕首。

这一晚,她第一次杀了人,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涓涓鲜血流淌而出,染红了她的手。

忽然从窗外跳进一个男子,说是男子,其实她也辨认了许久,这男子涂脂抹粉,着一身红衣,看着她啧啧道:“我的任务,倒被你这丫头片子抢了呢。”

男子还说:“我尚且缺个徒弟,不如,你跟着我。吃香喝辣,总要比你在这里好得多。”

这男子有种惑人的魅力,她头脑一热,竟应允了。

他为她做了一柄软剑,交在她手中:“兵欲利其器,必先得其名。”

她给这柄软剑,取作寒霜。

这男子将她安置在一所宅院之中,并不常来,扔给她一些剑谱,让她自己照着练习,这徒弟也就这样收了。

她长到十四岁的时候,接到了第一个刺杀任务。

那日夜里,她扮作了青楼中的普通姬妾,跪在一旁为客人倒酒喝。

那人姗姗来迟。

竟然,是他。

那几个平平淡淡的白馒头,她记了十年。

这第一次刺杀,便就算失败了。

师傅那日心情却很是不错,饶有兴致地问她,为何?

她低着头:“他曾经,救过我。”

师傅啧啧笑道:“没想到,你还是个情种。罢了,我收的徒弟,总是不太争气。只是做杀手的,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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