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同意才行。
但不管怎么样,态度得摆正,而且在李厂长还在位的时候,也是真的想全力支持曹志强,让曹志强看到他的诚意跟态度,然后用这些来拉住曹志强,让他不要走。
可只是这些还不够,还是让李厂长有些发愁,发愁曹志强看不上红光机械厂,想要出去单干,毕竟他有这个实力。
然后,他就发现曹志强要成立一个股份制性质的唱片公司,这一下就让李厂长看到了机会。
在这个时期,国家还没同意成立私营企业,所以要想正经办企业,只能搞国企或者集体性质的企业。
所以呢,曹志强的本意,是想用自己控制的国企性质的红光出版社当大股东,自己个人当二股东,搞一个公私合营的有限公司。
这本身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毕竟这个规定在1980年就下达了。
李厂长知道这个事儿后,果断截胡,说什么红光出版社地位太低,容易被欺负,还是他们红光机械厂的招牌更大更亮。
而且红光出版社有啥,不还得曹志强自己出钱么?
但红光机械厂不同。
红光机械厂虽然没啥钱,可有大量固定资产啊。
什么地皮厂房大剧院的,应有尽有。
所以如果跟红光机械厂联合成立公司,曹志强可以少花很多钱,还能获得一个更硬的招牌。
毕竟这可是红光机械厂亲自入股的产业,亲儿子企业无疑了。
曹志强一想也是。
就招牌来讲,红光机械厂的招牌确实更大一些。
而且李厂长这么照顾自己,没理由不给人家点好处。
反正成立唱片公司,主要是给自己搞一个靠做音乐赚钱的平台,规矩都是自己定,大股东是谁又何妨?
毕竟这里最关键的资产是曹志强自己,以后真要是出了龃龉,大不了退出这个公司,换个马甲重开呗。
不管是做音乐还是做视频,内容才是王道,什么公司不公司的,不过是个平台。
没平台当然不行,但光有平台没好的内容,依旧做不起来。
于是乎,曹志强就同意了李厂长的建议,跟红光机械厂合作,成立了国内第一家有私人资金入股性质的国企控股的股份有限制公司——华夏音乐有限公司。
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这个成立之初,就只有曹志强一个歌手的国内第一家股份制公司,仅仅过了十年时间,就成了全国最大最强,且在国际上都十分有名的音像集团。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