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昆点点头,迈步而过,“走了。”
她则站在原地,目送曹玉昆离开,这才回到楼上。
今天晚上的饭局,是曹玉昆做东,同时邀请了许华镭和谢兆方。
出口的事情再无障碍,大家一拍即合。
事实上,同时坐到一张酒桌上,曹玉昆就逐渐感觉到了谢兆方这个人做生意,乃至为人处世的魄力和手腕——许华镭的生意规模或许比他要大,见识比他广,甚至个人身家也应该是比他更丰厚,但事实上,曹玉昆冷眼旁观,感觉这位比起谢兆方来,却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之所以现在论起来,许华镭是来自魔都的大老板,谢兆方则只是窝在小县城的土老板,大约只是年代特殊的缘故——搞实业的冒头的时机,似乎还不到。这个年代,还是做外贸、炒股票的,显得更有钱、更财大气粗一些。
但做外贸也好,炒股票也罢,投机的性质更浓,钻空子是一方面,时代的机遇是另外一方面,总之,他们赚钱似乎要来的更加容易一些,而财富来得太容易,却反倒使得他们并不像谢兆方这样的小地方的“土老板”一样,尽管是在小地方,事实上却练出了一身纵横捭阖的气魄与能力。
当然,曹玉昆自认自己只是中人之姿,事实上放到老板这一堆里,他一个多年的小白领,甚至觉得自己连中人之姿都算不上,所以早在之前在魔都的时候,他就开始很认真地观察自己在生意场上遇到的每一个人了。
他觉得,所有人都是自己学习的对象。
许华镭很油滑,很精明,但精明和油滑又都有点外露。
谢兆方很豪迈,很大气,展露给别人的,甚至还带了一丝江湖意气的感觉,但毫无疑问,收效甚佳,很能打动别人,至少是曹玉昆只在中间稍微一牵线,有了这么一丁点的关系作保,许华镭就很愿意跟他做生意了。
然而……谢兆方太能喝了!
喝到后来,许华镭让他给喝得直接出溜到桌子底下去了。
而就算是马中赤兔这副身体和耐酒的底子,也是差点儿就没能扛住,穿越过来第一次,曹玉昆有了“再喝下去就要醉了”的感觉。
不过好歹总算是撑下来了。
以至于在门口看着许华镭像条死猪一样,被他的司机给架上车开走之后,谢兆方回头看着曹玉昆,身子也有点打晃,不由就醉醺醺地发起感慨来,“你小子行,能喝!能喝酒,就能把生意做大!是个好仔!”
又说:“赶紧把小雨拿下!那丫头傻,你说什么她信什么!她唯一的缺点就是长得太好看,加上老子名声又臭,妈的从小到大都没人敢追她……”
“你谢叔告诉你个绝招,女人,你别跟她客气,妈的越客气越不行,没条件创造条件,你也要拉手,拉了手就亲嘴儿,亲完嘴你就扒裤子……”
曹玉昆哈哈大笑,赶紧帮他的司机一起,送他上车。
这话要是只有两个人,是个乐子,反正酒醉了嘛,但落到第三个人耳朵里,就算是他谢兆方失言兼失态了——哪有教别的男孩儿赶紧扒自己女儿裤子的!
等送走了他,曹玉昆松口气,站在路边抽口烟,想了想,还是跟杜学红说:“算了,还是不回去睡了,送我去招待所吧!”
于是杜学红就把车子开去了招待所,曹玉昆下了车就打发他俩,“你们要是愿意回厂子,就回去睡,不愿意回去,就给你们也开两个房间。”
最终他俩还是选择了趁这个工夫,决定赶回杜学红家里一趟,说是要去拿他的铺盖,正好送到厂子里去,以后就可以睡在厂子里了。
曹玉昆这时候毕竟身上带了酒,懒得多话,就摆摆发他们走,自己则进招待所办了入住——巧了,给开的还是昨天那个房间。
走过楼道的时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