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让我想到一件事情。
楚煜城是因为和我一起进入的共感,所以才生活在一起的,但是在原本的故事中,一个戏子和一个跑堂,究竟是有着怎么样的过往,才生活在了一起?
筷子敲着杯口的清脆声音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王队长就着节拍咿咿呀呀地唱了出来:“中状元,着红袍,帽插宫花好哇,啊好新鲜呐啊~……”
这首女驸马也算是难得的一首我会唱的了。
我不好扫人家的兴,毕竟楚煜城以后也需要在他手底下干活,所以我站了起来,拿起架势,合着他的调子唱想要了一段。
刚开口第一句,唱到第二句,我就发现身体不受我控制了。
TMD!!!
一万头草泥马在我的心头奔过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
我拿鬼当提款机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