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如往常一样,三人在一个僻静的地方猫了一百天,夜晚林然出来,去山上捕获了两只山鸡和一只獾子。 将血吸干之后,林然对二人说道:“收拾一下,我见离这里十里远的地方有个小村子,咱们顺路给送过去。” 他所说的收拾,如山鸡这样的禽类,就是连头带脖子剁掉掩埋。 獾子则是费些力气,要把脖子上的咬痕给用刀挖掉,然后将肉分成几块就行。 至于说扒皮,那得是野鹿熊瞎子或虎豹狼这种大型动物才有的待遇。 听了林然的话,林花直接就将两只山鸡的脖子剁掉扔在一边,而后用脚划拉了些土草草掩埋。 鲜于颖雅则是一只手抓起獾子的两只后脚,说道:“咱们先过去,到了村子边上在分割吧!” “也好。”林然也觉得现在分割好了不好拿,毕竟那个年代没有塑料袋。 说着三人就要走,只是三人刚都迈出一条腿后,就都定在那里不动了。 因为就在他们的前路之上,站着一个人。 对于尸族之人来说,夜晚和白天并没有什么区别。 至少对眼睛没有什么影响,看东西一样那么真切。 只见那人,身材佝偻似河虾,满身衣物脏乱差,瘦骨嶙峋风吹倒,目光呆滞神态傻! 这是林然第一眼对此人的直观印象,说白就是个老傻子。 若是细看的话,这人年龄最低也在八十往上,至于具体多大年龄,根本看不出来。 因为人一到八十,基本就老到头了,皱纹也没有了生长空间。 所以不管是八十还是一百二,基本就是一个样子。 这是其一,其二就是,此人的着装,别看破旧,有补丁摞补丁,但从款式来看,其实是一件道袍。 再观其发型,乍一看头发乱糟糟的,细看之下,头顶也是挽着一个道髻。 由此可见,此人是个老道无疑。 除此之外,林然还闻到一股甜香的血腥味,让他那本就没有吃饱的肚子,不由的咕噜响了一声。 他当然可以分辨出那是人血的味道,因为在这一百多年之间,三人也是喝过一些人血的。 比如高家梁的高二赖子,那是个赌徒,常年谩骂父母,打骂妻儿,逼的老母上吊,父亲投河。 他妻子见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就买了一包毒药,下到了晚饭的粥里,准备一家子一起死。 林然出现,蒙面带走了高二赖子,还给那母子俩送去了肉食,嘱咐好好活着。 那是三人第一次吸人血。 往后还有上污图村的刘青禾,下井洼乡的李屠夫等等。 总得来说,三人都不是烂好人,遇见那十恶不赦之徒,他们也很愿意解决掉。 毕竟人血的滋味……真是妙不可言! 林然稳了稳心神,尽量不去想那人血冲击味蕾的快感,上前一步拱手说道:“老人家,您深夜不在家休息,怎的来此?” 他没有称呼老道长,一来是装作没看出来,二来是他也拿不准,老头是不是有真本事的道士。 反正看外表不像! 那佝偻老头听了林然问话,嘿嘿一笑说:“老头子千里寻亲,错过了宿头,本欲凑合一宿,不想遇到了你们三个娃娃。” 说完,他蹒跚着脚步往前走了几步,来到林然近前,伸出了左臂。 “刚被树杈划了胳膊,现在依旧流血,你们可有碎布条子,为老汉我包扎一下?” 老头的伤口,岂止是划了一下那么简单? 看起来简直就像是用刀刻意划开,咕嘟咕嘟往出冒血。 好家伙,这种流血速度,若不赶紧包扎,估计用不了三分钟,老头就得噶了。 林丹当即就要扯自己的袖子,不过身后同时也传来了刺啦一声响。 只见鲜于颖雅已经在自己的衣服下摆处,撕下了一条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