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腿再小也是肉,歌手唱的再难听也是在唱歌。
更何况,蚂蚱与蝗虫这两种东西其实味道还不错。将蚂蚱蝗虫去除它们的尾部,抽出它们的内脏,直接放入火中烧烤,或在铁锅中烘烤炒熟,撒上点咸盐。嗯,味道不错,嘎嘣脆,鸡肉味~~~
其实相较于来说,蚂蚱之于蝗虫,大家更喜欢蝗虫。原因无它,就是因为蝗虫的个头大,蚂蚱的个头小。在他们当地,小的统称为蚂蚱,大的称为蝗虫,最大的蝗虫都快有小孩手掌长了,很适合一口一个。
不过今年的蝗虫确实多,在许多人家都在抓蝗虫当肉吃的情况下,这蝗虫密度还比往年要多的多。甚至别人随便一网兜的扑下去,就能从网兜里捉住一只蝗虫。于是这些抓不完、吃不进的蝗虫们,便被村人拿回家炒熟存放了,准备留着日后再吃,也算是另一种形式的储备粮。
但是事情越来越不对劲,因为顾亮与张萍儿一日在巡查他们自家田地麦子的成熟情况时,发现有些蝗虫竟开始吃起了麦子来。要知道,在一般情况下,蝗虫更喜欢吃青绿色的叶子,而不是现在大部分开始变黄的麦子。
发现这种情况的不止顾亮与张萍儿,村子里的许多人家也都发现了这种情况,甚至一些人家已经开始准备提前收割了。
在兰溪村,像顾亮父母这一辈,他们并没有见过这种情况,但对于顾老汉、顾老太这一辈,他们确是见识过这种情况的。而那些准备提前收割小麦的人家,家中也都有顾老汉这一辈的人在。
很快,在还带有些许青色的麦地里,大家已经开始动起手收割起小麦来。时间紧,任务重,再加有外患,一块地的小麦收割完并没有放在地里晾晒,就直接被人抱回了家中。
兰溪村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人家种了小麦,所以剩下的三分之一人家便被这三分之二的人家薅亲戚、靠近乎的被拉过来帮忙收小麦了。
屯满粮,灾荒我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