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崽子,你这一大早要跑哪里去,早饭也不吃。” 一大早,镇西侯府就传来了世子爷的喊声,侯府里的下人都已经习惯了,每天都要来这么一回,天天看着“父慈子孝”的画面,还得忍着不笑,全靠职业素养。 “我要去找云哥。” 百里东君穿上自己喜欢的月白色长袍,就往大门跑,还是六七岁的年纪,圆鼓鼓的脸,眨着两只大眼睛,分外水灵,别提多可爱了,谁见了心不化。 腰间的玉佩随着步伐晃动,可见小主人的着急,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对面的叶府,百里成风头已经开始疼了。感觉自己这个儿子是给别人生的,自己家的早饭不吃,天天跑到叶府去,难不成叶府的就是香? 可他还特意尝过,没区别啊!也不知道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 “行了,别嚎了,他不吃咱们吃。这么大个人,鬼精鬼精的,丢不了,这条街谁不认识咱儿子。再说了,有云儿看着,不会如何。” 温络玉随他去,自从这小家伙出生,就格外喜欢叶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好的抓阄礼,除了一把剑,还得抓着人家的袖子不放。长大些是彻底完了,天天云哥长云哥短的,恨不得搬到一个屋里去。 “这不是怕给他们添麻烦嘛!咱们家这小崽子多闹腾,天天鸡飞狗跳的。” 百里成风哪好意思。 “那你是还不了解你儿子,他在云儿面前,乖的不行,由他去,家里就这么一个孩子,有个伴也好。当初怀他的时候,我还和人家说,要是个女孩就定下娃娃亲,结果是个男孩,现在关系好的不行。” 温络玉喝着米粥,笑眯眯的,她儿子,颜值是没话说,人见人爱的,就是这脾气不知道随谁。 “罢了罢了,改天我多送些东西过去,我也没什么时间陪他,实在惭愧。” 百里成风又开始自我反思,他儿子可就高兴的不得了。 兴高采烈跑到叶府去,叶府的下人都认识他了,和自家公子没什么两样。 “小世子,您慢些,云公子在大堂。” “知道了。” 跑到大堂,气喘吁吁的,叶家夫妇和叶云正坐着等他,桌上还摆好了他的碗筷。 “小百里,跑的这么急。来,姨姨看看。” 叶夫人可是格外喜欢小百里的,整条街的孩子,就属他最可爱,又乖巧,真希望是个女孩子,日后能当儿媳妇。 叶夫人拿了帕子给他擦汗,小百里乖巧的不行。 “谢谢姨姨。” 眼睛一眯,弯成月牙,叶夫人心都要化了。 “好了,快吃早饭,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羊肉汤。” “嗯” 百里东君和叶云坐在一起,叶云比他大上三岁,给他盛好汤,还多往他碗里多夹了些羊肉,小百里的脸可好捏了,软软的。 “给,慢点喝,喝完我带你去街上。” 叶云眸中含笑,一脸宠溺地看着小百里。 “好” 百里东君接过,小口小口地喝起来,叶云还时不时往他盘子里夹小包子。叶羽和夫人看着温馨的画面,脸上的笑怎么也下不去。 一刻钟后,百里东君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示意自己吃饱了,叶云看着他嘴角的汤渍,摇了摇头,真是一个小呆呆,拿起手帕给他擦了擦。 “吃饱了就休息一会,别跑,要不然该难受了。今天书斋来了新的书,待会我们先去拿,我讲给你听。” 百里东君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书就犯困,每次自己看书,不出一刻钟必定睡着,但要是有人讲给他听,记的比谁都牢。大人们都有事,请的夫子不出三天,就会被他气走,这个任务只好落在叶云头上。 “云哥,今天可不可以不学习啊?” 一听到要学习,小百里就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眼睛里面泪花瞬间冒出,泪汪汪的,惹人怜爱。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