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事。
第二桩是一教师去食品分公司买肉,看见两根猪尾巴。因猪尾巴是不占肉指标的,他要买,经理解释已卖给他人了,只是未取走。他非买不可,即与经理争吵起来,他一拳打去,把经理打翻在地。人们把经理送进医院,经理也是一位支前老革命,区委曹副书记表态:“轻伤包重伤。”并让公安去追究这位教师的责任。这位教师也声称生病了,一边住院,一边大造舆论:“吃粉笔灰的不如卖鞋带的,要买根猪尾巴补补身子都买不到。”艾书费了许多口舌,终于让这教师去把20多元的医药费付了。之后让侄儿把家里的一平方丈多木板运来给这位老师做家具。艾书两面都交了朋友。
社会舆论:艾书善思能写、会说,他有本事。但艾书心里清楚:当了泥瓦匠和稀泥。两桩事,一桩损公、一桩损私,只有自己和责任当事人心里明白。
一个民校教师的奋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