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悠扬的吉他声响起,林晓光清澈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
“everynht y dreas i nu ,i nu, that n nnunnn farnss the distance and sace beeen ……”
他是五音不全不假,但也只是高音不行,整体压低几个高度,高潮部分也能唱下来,唱这首英文歌完全没问题,好歹听了二十年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因此唱起来十分流畅,加上吉他伴奏,清唱起来也别有韵味。
弹奏完最后一个音符,声音戛然而止,一曲终了。
酒吧里依然鸦雀无声。
几乎没什么反应,过了片刻,黑暗中传来掌声,打破这份静谧,随即更多的掌声响起,掌声并不浓烈,都很克制,但也能听得出来,大多数人是喜欢的。
直到掌声结束,才有个女声问“这首歌从来没听过,叫什么名字?是你自己创作的?你是一个歌手么?”
林晓光硬着头皮回答“歌名叫《我心永恒》,歌颂的是爱情,讲述的是1912年泰坦尼克号触礁沉没时一对恋人的故事,嗯,是我自己创作的,不过我不是歌手,我只是个文艺青年。”
又有人问“靓仔,你有女朋友么?”
“不好意思,我有了,这首歌就是为她写的。”林晓光没有否认。
这时聚光灯才移开,林晓光看清楚眼前,走下台,登时就有三个漂亮姑娘围上来,年龄都不大,看着就像大学生。
“靓仔,要不要一起喝一杯?”有人做出邀请。
林晓光抬头笑着看她“我先去个洗手间,我朋友就在那边,你要是想来,你可以随时过来,我很欢迎。”
他并不只是婉拒,还以退为进。
旁边有人看到这一幕,发现他很挑剔,并没有饥不择食,对他更感兴趣了。
从姑娘们中抽身离开,林晓光去一趟洗手间,回来到吧台要一杯迈阿密海滩,将酒一饮而尽,才感觉喉咙舒服一点。
“这酒不错,听润喉。”
回到卡座,迎接林晓光的,是众人各不相同的表情和眼神,丹尼尔等他过来,立刻搭上他的肩膀“原以为我才是港大音乐王子,没想到你也不差,看来我们可以组个乐队了。”
林晓光很谦虚地笑“我其实不怎么玩音乐,相比于音乐,我更喜欢文学。”
何耀文看着他,眼神中透露着欣赏。
这时,林孝正旁边的少妇看过来,主动和林晓光搭话,道“别人都叫我艾伦,路易你喜欢王娇蕊,还是孟烟鹂?”
林孝正看到这一幕,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朋友妻不可欺,虽然只是还没有发生关系的一夜夫妻,但林晓光还是予以婉拒“不好意思,我都不喜欢,我喜欢祝英台。”
艾伦笑一下,没有再说话。
见状,林孝正闷声开口,说道“我们打赌,是赌你能否抱得美人归,没让你唱歌,现在歌也唱完了,人呢?”
林晓光看向一旁,笑了“你看,来了!”
只见一个颜值九十五分以上的靓女,莲步款款朝他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