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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傻小子,看来还是心没死(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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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往常等多的声音,郸州仿佛一下子热闹起来了。

就是那一日,顾竟清带着一个医师和一个中年男子,推开了门。那中年男子他很熟悉,上京的镇国公,元琛。

他为郸州带来了医师和物资。从那日起,每日都会有医师来为萧淙之换药,医师走后,元琛便走进来坐在他身边与他说话。

然而萧淙之对任何人或事都无动于衷,紧闭双目,并不理睬任何人。

元琛便坐在他身边,自顾自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日常,例如,今日草原上起了风,下了雨,跑了马,顾竟清打到了哪里……

萧淙之对这些都不在意,也不希望他在自己身上浪费时间。

于是有一日,他开口对元琛说道:“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元琛却道:“既然开口说话了,那便是有希望。”

萧淙之沉默良久,闭上眼,问他:“你知道我做了什么吗?”

元琛和煦地笑着说:“我知道。”

这话顾竟清也问过他,毕竟当初是顾竟清将萧淙之引荐到元府,如今遭遇此祸人不死也废了,他也不敢再劳烦元琛。但元琛却说:“此子有大才,我不忍见他就此毁于一旦。”

元琛看着床上的萧淙之,端起茶,饮了一口,望着窗外的天色,说闲话般开了口:“是由许多话想劝你,但只怕你觉得我是在说轻飘飘的大道理,因此便没有说。但既然你主动问了,我也忍不住了。你让我别管你了,那不是正随了突厥人的心意?他们为何折辱你们,不就是想要碾碎我们的信仰吗?你若是就此颓败下去,他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萧淙之闭上眼,没回答,翻了个身。

元琛便没有再说下去。

第二日他再来,没再说起前一日的事情,反而与萧淙之说起自家家常:“还记得上回我约你来府上改诗,其实啊,是想引你与我女儿见上一面。我这个女儿啊,小你六岁,格外喜欢明媚靓丽的事物,金银珠宝,翡翠珊瑚,一门心思在这些东西上,对情爱一窍不通,更不知道什么是人间疾苦。我给她取名一个绮字,如朝霞般光明绚烂。

我这人不是个守规矩的,年少时家里让我科考,我偏要去南方游历,在那里遇见了我夫人,家里让我取世家的小姐,我偏要娶商户家的女儿。到最终,族亲淡薄,子女也受了不少奚落。不过我从来不觉得自己错了,伦理纲常,世俗陈规,我都不在乎,我只在乎我自己做的事情,是否伤天害理,损人利己。只要不是,我便认准了去做。我的子女或许因此受到过非议,但我相信,他们的将来,都会是光明灿烂的。”

说到此处,元琛看了床上的他一眼:“若我是你父母,我不愿看到你如今这副模样。当然,作为差点儿成了你岳父的人,我也不愿意看到。”

元琛每次只说一件事,并不多言,今日到这里便又走了。

萧淙之躺在床上,紧闭着眼,即便父母不愿意看到,可自己又该如何面对呢?

第三日,元琛与他说起了元穆:“我还有个儿子,年龄与你相仿,只可惜如今在麓山,否则你们相见一定很投契。我看到你的时候,会想到他,只可惜我儿子比你差了点儿。若你将来收复三州,去上京加官进爵,应该能见到他。到那时,若我的女儿未嫁,你亦可来提亲。”

萧淙之听到这里,终于有了些反应,眼前是那日在镇国公府上见过的少女。他不是因少女的姿容而触动,而是他没想到,面对如今弑亲的自己,元琛竟然还愿意将女儿嫁给他。

元琛将他的变化看在眼里,慈爱地笑了笑说:“傻小子,看来还是心没死。”

第四日元琛来,一进门萧淙之便开口说:“国公大人,你走吧,别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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